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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4年,由原桂林市水产局与当时的市农林局畜牧科合并,成立桂林市畜牧水产养殖局;2002年新一轮机构改革时,根据市编委市编[2002]07号文下达的“三定”方案,改为“桂林市畜牧水产管理中心”,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,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全市畜牧业、水产业、饲料工业的工作。配合立法部门对动物防疫法、渔业法等法律、法规的贯彻、执行和监督管理等。2003年1月,为适应工作需要,并参照自治区及区内兄弟市畜牧水产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,经市编委市编[2003]1号文同意对外增桂林市畜牧水产局的牌子,实行两块牌子、一套人员,其职能配置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均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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